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出租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方租赁乙方房屋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租赁房屋信息
用于租赁的房屋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位置:
省
市
区
路
号
层
号
产权证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屋内设施:见附件
上述租赁房屋(含屋内设施),以下称
“
房屋
”
。
双方确认,该房屋在本合同签订时未设定抵押,无被查封等情形。
房屋租赁用途
甲方承租该房屋用于:办公。
甲方不得改变上述用途。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
其中租赁期限的前
天为免租期。房屋在该期限内供甲方装修及使用,但不计算租金。
租金与押金
租金标准:
每月含税租金: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增值税税率:
%
(百分之
)
。
押金标准: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
5
天内,押金应如数返还甲方。
付款方式:
按
月度
/
季度
付款
首期租金与押金共计¥
元,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第二期租金¥
元,于
次月
/
次
季度第
【】日
支付;
依此类推。
租金调整
租赁期限内,租金标准不作调整。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票
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款或交易金额为含税金额,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费用:
物业管理费、供暖费
/
空调费(仅限于物业统一提供的供暖及空调,如承租方需要额外供应,应按物业要求自行支付费用)。
租赁期内,甲方应承担房屋及屋内设施使用所产生的能源费用、网络费用等全部费用。
交房与退房
交房: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开始时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甲方。
双方签署交接手续后视为交付完成。
如实际交付与约定交付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日为准,租赁期及免租期相应续延。
退房: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
1
)甲乙双方验收签署交接手续后视为退房
办公租赁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