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设备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出租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方在乙方指定位置安装
设施
(以下简称“设备”或“甲方设备”)
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设备、安装地点及台数
甲方安装在乙方的设备信息:
设备名称:
。
设备功率:
。
主要功能:
。
每台设备占地面积:
。
设备安装地址、数量如下:
楼盘(小区)名称
地址
设备安装地点与台数
具体地址以双方协商为准。
设备应提供给乙方及所在园区住户使用。
租赁期限内,乙方同意在特定范围内不再自行或引进第三方安装、运营与甲方设备相同或类似的设备,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特定范围是指:
范围内
。
类似设备是指:
。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
乙方应在租赁起始日前的7日内,为甲方进入乙方场地摆放、安装甲方设备提供便利条件;甲方应在该期限内完成设备安装,使设备具备正常运营条件。
租赁期限届满后如双方事实上仍在合作的,视为自动顺延为不定期租赁,仍应按本合同约定结算租金。
租金及支付
租金
租金标准:
每台每年人民币 元,计 台,费用合计人民币 元/年
。
实际安装数量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以实际安装数量计算租金。
付款方式
(1)首笔款
元,应于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对应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租金;
(2)此后按月支付,应于每月10日前支付下月租金。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票
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款或交易金额为含税金额,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
增值税率:
租赁
保证金
甲方
应向
乙方
支付租赁保证金,租金保证金为每台
甲方设备
¥ 元
。
租赁
保证金用于担保甲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承担赔偿、扣款、违约金或任何其他责任时,乙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相应抵扣。
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甲方仍需进行赔偿。
履约保证金抵扣(全
自助设备安装管理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