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物业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租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物业租赁相关的事项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
物业概况
乙方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竞投方式,租赁甲方自有的位于
的物业。物业建筑
总面积为 平方米,占地总面积 平方米
。乙方对甲方出租的物业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同意承租,仅用于
用途,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等有关规定使用。如乙方需要改变生产行业或改变物业用途的,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租用期限
按照《民法典》等相关规定,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本合同下的物业租用年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租金及支付
合同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
天
内,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
元
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租赁期届满,乙方无重大违约行为,在乙方将所承租的物业交还甲方并结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甲方将保证金在15天内一次性退回给乙方(由于甲方为财政资金需要进行拨款审批流程,甲方办理完成付款手续即视为已付)。如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甲方可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租金标准
租金单价为: 元∕平方米/月,租赁面积即建筑总面积为 平方米,月租金为 元。乙方应交纳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含税费
。
每 月为一个支付周期,租金自第 支付周期起开始递增,每 个支付周期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为上期缴纳租金的 %
。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
收取,每期开始
天
内支付当期租金。
在租赁期内,必须按规定期限缴交租金,凡拖欠租金的,甲方有权增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照所欠租金的千分之一%计算,但累计不得超过所欠租金的30%。如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达到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业,且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并有权主张乙方赔偿其他损失。
物业使用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使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物业状况,乙方应予以配合。如发现乙方未尽维护责任
集体建设用地上物业租赁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