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区餐饮商铺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租人)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服务区餐饮商铺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商铺详情
甲方将位于
省高速公路 服务区
(以下简称:服务区)的商铺出租给乙方用以经营餐饮
项
目。
商铺详情
(1)具体地址:服务区
层 号
。
(2)建筑面积:
平方米
;使用面积
平方米
;平面图见附件。
(3)权利人:
;产权证编号:
;产权证信息详见附件。
(4)甲方系该商铺的
□房地产权人 □拥有出租权的代管人 □转租出租人
(5)商铺使用性质:
。
(6)现有装修及附属设施,以附件约定为准。
(7)该商铺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以附件约定为准。
商铺交付
(1)交付日:
年 月 日
甲方完成商铺交付(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
(2)甲方有权根据服务区的建设情况确定、调整交付商铺日期,但最迟交付时间不得超过约定交付日的
日
。
(3)双方应于交付日当日签署商铺交接表,交接表内容详见附件。
租赁用途
乙方在该商铺内只限经营
餐饮服务
,餐饮品类为
;
禁止经营
项目。
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该商铺的经营用途及相关餐饮品类,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纠正,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租赁费用
计租方式:采用“固定租金+营业收入(税前)提成”方式计租。
租金标准及金额
(1)固定租金总金额共计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其中每年租金人民币
¥ 元
。
(2)营业收入提成比例为营业收入的
%
。
支付及结算方式
(1)保底租金按年支付。即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
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的固定租金。每年租赁期到期前
个
工作日内缴纳下年度租金。
(2)乙方营业收入由甲方代为收取,每日
上午九点
前双方核对前一天的营业收入,并形成对账单。甲方于每月
1
日与乙方就上月的营业收入进行结算,结算当日甲方应将提成后剩余的营业收入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给乙方。
双方账号信息
(1)甲方账户信息: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1)乙方账户信息: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其他费用
(1)由甲方自行承担租赁合同的房产税和土地契税。
(2)由乙方自行承担因经营而实际发生的税金、水费、电费、暖气费、垃圾清运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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