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有偿使用协议
甲方(出租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租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本协议项下停车位有偿使用的相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停车位位置
本协议项下的停车位位于
市 区
(地址)
□ 地上/□ 地下 层
停车场(详见附件一:停车位位置图)
号
停车位,数量为
个
(以下简称“本停车位”)。
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
年
,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
本协议使用期限届满前
日
,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是否继续使用本停车位;若乙方欲继续使用,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车位使用协议。
本停车位的使用费
本停车位的使用费按个计价,即每个停车位的使用费为每月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使用期内本停车位的使用费金额共计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使用期内无论本停车位是否使用或空置,乙方都应按照此标准支付使用费。
付费
付费周期:本停车位付费周期为
付,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
内向甲方支付本停车位年度使用费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付费方式:乙方可以现金、支票、汇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停车位使用费。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纳的本停车位使用费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内容为
,税率为
%请填充
。
本停车位的交付
在乙方按约向甲方支付首期本停车位使用费后,双方一致同意于
年 月 日
起,将本停车位交予乙方使用。乙方应当按该日期自行至甲方办理交接手续,甲方不再负责另行通知。
本停车位的使用
本停车位用途,仅为乙方用于其自有车辆的停放,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停车位或停车场内进行车辆清洗、维修、添加燃料等工作,亦不得改作他用。
乙方已考察本停车位,乙方保证所停车辆不超过限定的宽度、长度
5M×2.5M
以及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本停车位面积,并保证不妨碍相邻车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车位的要求。
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活体物留置。乙方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不得存放任何易腐烂性物品。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当协助检查,不得阻挠。
乙方在签署本协议的同时,应将车辆号牌、所有权人等向甲方登记备案;乙
停车位有偿使用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