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租赁及车位管理三方合同
甲方(出租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物业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丙方(承租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车位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租赁车位背景
丙方承租甲方物业项目(项目名称:
)的房屋,甲丙双方已签订
编号为 的《房屋租赁合同》
(下称《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车位信息
基于需求,丙方需承租甲方物业项目上的停车位用于停放机动车。
甲方同意向丙方提供如下车位:
(1)停车位数量:
(2)停车位性质:地上停车位
(3)停车位位置/编号:
丙方停放的车辆信息
丙方进出甲方物业的车辆不确定,无法提供具体车牌号码,以丙方提前告知为准。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上述停车位,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进行管理。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与丙方承租甲方物业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一致。如丙方承租甲方物业的《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则本车位租赁合同相应提前解除。
租赁费用
按照车辆停车时长实际收取费用,由丙方负责统一结算;收费标准按该停车场统一收费标准执行。
按停车时长结算的租赁费用低于
每个车位每月 元
(最低标准),按最低标准结算租赁费用。
丙方应在每月10日前结算上月租赁费用。
车位管理
甲方
甲方有权按需要自行调整车位以外部分的划线、导向标志或标线、道路、其它车位等周边环境
;
有权按照乙方要求调整车位编号、车位设计、车位设施等,丙方对此表示知悉并予以充分认可。
甲方负责审定乙方制定的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等停车场管理规定,监督乙方的管理工作。
在本合同租赁期满或解除时,甲方有权向丙方收回车位。
乙方
乙方应确保停车位置地面平整、坚固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乙方应确保租赁期限内丙方所租赁车位达到合理使用标准,即停放无障碍、无第三方干扰。
乙方有权取得丙方车辆的真实资料,如发现丙方提供虚假资料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权对不服从管理的车辆进行扣押及移动处理;
车位使用
丙方所租赁车位仅用于停泊车辆,不可用于居住、办公、库房、仓储等其他用途;不得在该车位
内堆放易燃、易爆、易腐物品等违禁物品;不得在车位或停车场内其他地方堆放物品;不得利用车位进行任何违法法律或公共道德、公序良俗的活动。否则,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将车位收回且
车位租赁及车位管理三方合同(计时系统收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