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部件运输服务三方合同
甲方(需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物流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丙方(供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物流服务合作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主旨
甲方委托乙方,从丙方处运输配套零部件至甲方,三方按本合同约定进行合作。
包装
丙方的包装应符合甲方的《包装认可协议》。
乙方对甲方与丙方的《包装认可协议》进行确认。
只有经过三方共同确认的包装后,运输事务才可执行。
经三方确认的产品包装,未经甲、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更改。如丙方未经甲、乙方同意更改包装,由此造成帐物混乱或增加的管理等费用一切由丙方负责;若包装协议需更改,产生费用增减,由甲方和丙方协商解决,重新签订新的《包装认可协议》。
到货计划
丙方执行甲方原有采购计划进行备货。
具体计划由甲方和丙方商讨提供,采用
JIT
看板供货,即甲方发出看板需求由乙方传至丙方,丙方按照看板的需求进行发货。
如出现新的供货方式的变化,由甲方通知丙方,协调解决。
到货与验收
乙方
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段送至甲方。
丙方在货物发出后,应随附供货清单、出厂检验单、提货单、附带看板给甲方,作为甲方收货或办理货物入库的依据。
甲方在收到货物后及时根据供货清单对乙方货物数量和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办理收货手续。如实收货物与发货清单相符,甲方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盖章认可,作为对帐凭证及甲方付款的依据之一。如没有免检的零部件由甲方收到货物两个小时内进行检验,该货物合格后交付。否则,在下次乙方运输返回时带回上次不合格品至丙方。
如实收货物(含内包装数量)与供货清单不相符或有错装、缺件、不合格等现象
,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丙方,并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乙方、丙方应保证甲方的生产线正常运行。
运输
乙方保证遵守甲方指定的运输车型及车辆装备的要求。
乙方保证运输使用车辆的整洁与卫生。
乙方保证执行甲方规划的外部运输路线。
甲、乙、丙方将每月记录的运输数据进行核实,以便费用的结算。具体运输数据包括:每日
/
每月的运输频次明细(单向行程)、运输总天数(天当日按
8
时至次日
8
时计算)。
对由于乙方运输不善或未按甲方规定运输引起任何丙方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服务
甲方承担乙方运输的货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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