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内容合
规
承诺书
承诺主体(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台名称
/
直播间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管平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及
________
市网络
直播行业规范经营倡议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甲乙双方就直播内容合
规
事宜达成如下承诺:
一、基础合
规
义务
(一)内容审核机制
建立
"
事前备案
-
实时监控
-
事后复查
"
全流程审核体系:
直播前
24
小时提交主题、脚本及商品清单,涉及医疗、金融等专业领域需提供资质证明;
配备专人实时巡查直播画面、
弹幕及连麦
互动,对高风险行为
启动弹窗警示
;
直播录像保存不少于
60
日,每月随机抽查
20%
历史内容并留存记录。
严格执行禁止性内容规定,承诺绝不传播下列信息: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或煽动民族仇恨的内容;
暴力、恐怖、淫秽色情及低俗恶俗信息;
虚假信息、谣言及非法金融活动(含赌博、传销);
侮辱诽谤他人、侵犯隐私或展示自残等危险行为;
未经授权的知识产权内容及仿冒混淆、商业诋毁信息。
(二)未成年人保护
不诱导未成年人消费,对未成年人打
赏设置
二次确认机制;
直播内容不得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场景,未成人
出镜需监护人
同意;
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奢侈品等禁售商品。
二、专项合
规
义务
(一)
AI
与虚拟主播合
规
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时,必须同时添加:
显式标识:在内容起始
/
显著位置以文字标注
"
本内容
为
AI
生成
"
;
隐式标识:在文件元数据中嵌入生成主体、时间及编号等信息
。
虚拟主播直播需提前完成安全评估,在画面左上角持续显示
"
虚拟形象
"
标识
;
建立
AI
内容
审核台
账,记录生成工具、内容类型及标识情况,保存期限不少于
1
年;
不得恶意删除、篡改
AI
内容标识,禁止使用
AI
技术伪造他人形象或言论。
(二)广告与产品合
规
商品推广严格执行
"
三重核验
"
制度:
核验供应商资质及信用记录;
查验商品质检报告及溯源信息;
核对价格真实性及促销规则。
广告宣传遵守下列规定:
明确区分广告与非广告内容,直播带货中商业宣传
直播内容合规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