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工作地点变更的正式通知
发文字号:
主送单位:全体在职员工
抄送单位:人力资源部、行政部、财务部
发布日期:
年
月
日
一、变更依据与必要性说明
法律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本次变更系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且已结合劳动合同约定及司法实践中
“
合理性审查
”
标准制定方案(详见本通知第二条)。
经营必要性:
原办公场地(地址:
)因租赁期限届满,且周边配套无法满足业务扩张需求(附《场地评估报告》摘要);
新场地位于
核心商务区,可整合研发、市场等部门资源,提升协作效率(附《新场地功能规划说明书》);
本次变更不属于
“
变相裁员
”
,相关业务转移协议、政府备案文件可通过
OA
系统查询。
二、变更核心信息
(一)基础要素
项目
具体内容
原工作地点
市
区
路
号
大厦
层
新工作地点
市
区
路
号
大厦
层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涉及岗位
除销售部外勤岗、工程部驻场岗外,全体固定办公岗位(附《涉及岗位清单》)
(二)通勤影响说明
地域属性:本次变更属于
(
)
同城内调整
/
(
)
跨区调整
/
(
)
跨市调整
(
对应勾选):
同城内调整:通勤时间较原路线增加
分钟;
跨区
/
跨市调整:已按
“
生活影响最小化
”
原则配套补偿措施(详见第三条)。
交通指引:
公共交通:紧邻地铁
号线
站(
口出步行
分钟),途经公交
路、
路;
公司支持:每日提供
条线路通勤班车(发车时间:早
7:30/8:00
,晚
18:30/19:00
,附停靠站点及时刻表)。
三、员工权益保障措施
(一)通勤支持
交通补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每月发放交通补贴
元(随工资一并发放,需通过
OA
提交通勤凭证备案);
弹性安排:
生效后首
个
月,允许每日弹性到岗(
9:00-10:00
)、弹性离岗(
17:30-18:30
);
确有困难的员工,可申请每周
天远程办公(需提前提交《远程办公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经济补偿与安置支持
适用情形
补偿标准
申领方式
同意随迁的跨市员工
一次性发放异地安置补贴
元,报销搬家费(上限
元,需提供发票)
年
月
日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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