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度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企业印章的刻制、启用、保管、使用、变更、注销及销毁等全流程管理,防范印章使用风险与法律责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与商业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电子印章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印章定义与分类
(一)定义
本制度所称印章,是指以企业名义刻制或制作,用于表征企业意志、证明身份或确认事务的各类印记,包括实物印章和电子印章两类,二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规明确不适用的情形除外)。
(二)分类
1.
实物印章
法定核心印章:
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
职能专用印章:
发票专用章、报关专用章、人事专用章、招投标专用章、法
务
专用章等;
内部管理印章:
各部门公章、项目专用章、档案专用章等;
其他印章:
介绍信专用章、骑缝章等。
2.
电子印章
基于密码技术和相关数字技术表征印章的特定格式数据,包含印章图像数据、印章名称、所有者信息、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等要素;
对应实物印章类型同步设立,无对应实物印章的可参照相近实物印章印模规制制作。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主体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
“
企业
”
)的所有部门、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
管理范围:
涵盖企业所有实物印章和电子印章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刻制审批、备案登记、保管交接、使用审核、状态变更、销毁处置等。
特殊例外:
涉及国家秘密的印章管理,除遵守本制度外,还需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第四条核心管理原则
依法合
规
原则:
严格遵循印章管理法律法规及国家技术标准,电子印章制作、备案、使用等环节均符合密码管理、网络安全及数据安全要求。
审用分离原则:
印章的审批使用与保管职责相分离,实现权力制衡,严禁审批人与保管人由同一人兼任。
权责对等原则:
遵循
“
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谁保管、谁防控,谁签章、谁担责
”
的责任机制,电子印章额外执行
“
谁所有、谁控制
”
原则。
安全可控原则:
建立全流程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印章实物安全、信息保密、使用可追溯,电子印章系统符合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高效协同原则:
优化印章管理流程,平衡风险防控与业务效率,推动电子印章在跨部门、跨领域业务中的互信互认应用。
第五条制度效力
本制度是
企业印章使用管理制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