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贿赂协议(员工)
合同编号: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电话:
乙方
: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为共同抵制贿赂行为,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维护甲方、甲方合作方以及乙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反贿赂协议,由甲乙双方信守履行:
一、 贿赂定义
1. 本协议贿赂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乙方及其亲属接受甲方及甲方关联方的合作方(含潜在合作方)或客户(含潜在客户)物质上、非物质上的直接或间接的馈赠,以及乙方向甲方合作方(含潜在合作方)或客户(含潜在客户)索取物质上、非物质上的直接或间接的馈赠。贿赂行为属于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
2. 为免疑义,“甲方关联方”指由甲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与甲方具有相互控制关系或与甲方受共同控制的法人或非法人主体。此处的“控制”是指能够通过股权、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实际支配企业行为。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体:【】。
3.馈赠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形式的娱乐消费、现金、回扣、实物、股份、证券、礼券、礼品卡、购物卡、消费性场所会员卡、旅游、入学、就业、置业或其他私人好处等。
二、 贿赂例外情形
1. 基于正常礼仪,甲方合作方(含潜在合作方)或客户(含潜在客户)赠送给乙方的价值500
元以内的礼品,不属于贿赂;乙方收到甲方合作方(含潜在合作方)或客户(含潜在客户)超过500元的礼品后立即通知甲方,一周内主动向甲方上交的,不视为乙方接受贿赂。
2. 基于正常业务行为,甲方合作方(含潜在合作方)或客户(含潜在客户)在乙方出差期间向乙方提供的交通、住宿、工作餐等,不属于贿赂。出现上述情况的,乙方应向甲方予以说明,甲方不再报销乙方的相关票据。
三、 贿赂行为处理
1. 甲方内部员工或甲方合作方/客户实名举报乙方贿赂行为的,甲方有权进行全面调查或报警、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 经甲方调查,确认乙方存在贿赂行为的,乙方应立即返还、退赔所收受的财物或利益(如有),并应无条件接受甲方根据规章制度作出的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内部公开通报、降职、撤职、停职、开除、解除劳动关系等,且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3. 乙方拒不配合调查的,甲方可直接开除、解除劳动关系,且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四、 贿赂赔偿
1. 乙方发生贿赂行为的,应按项目合同金额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无确定的项目合同金额时,则按照甲方月平均工资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2. 由于乙方贿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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