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
2021
-
0512
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
制定
国家能源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二○二一年
月
《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
使用说明
一、
《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
(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
是对
燃煤、燃气、水电等常规
电厂并入电网时
双方
调度和运行行为的约定
,
适用于
常规
电厂与电网之间签订并网调度协议
。
其他核电、抽水蓄能电站、燃油电厂、生物质发电、地热电站等,也可以参照使用。
二、
《示范文本》主要针对电厂并入电网调度运行的安全和技术问题,设定了双方应承担的基本义务、必须满足的技术条件和行为规范。
对于
本文本中所涉及的技术条件,如
果
国家、行业颁布新的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双方应遵从其规定。
三、
《示范文本》中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约定或据实填写,空格处没有添加内容的,请填写“无”。《示范文本》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均为参考值。协议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和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需要,在公平、合理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参考值进行适当调整
,
对有关章节或条款进行补充、细化或完善,增加或减少定义、附件等。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四、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的主要目的是维护电网经营企业和发电企业的合法权益,保证电力交易合同的实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协议双方应注意所签并网调度协议与购售电合同相关约定的一致性。
五、《示范文本》特别条款及附件中略去的部分,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或约定。
目录
第1章 定义与解释
第2章 双方陈述
第3章 双方义务
第4章 并网条件
第5章 并网申请及受理
第6章 调试期的并网调度
第7章 调度运行
第8章 发电计划
第9章 设备检修
第10章
涉网性能
第1
1
章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第1
2
章 调度自动化
第1
3
章 调度通信
第1
4
章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
第1
5
章 事
故
处理与调查
第1
6
章 不可抗力
第1
7
章 违约责任
第1
8
章 协议的生效和期限
第1
9
章 协议的变更、转让和
解除
第
20
章 争议的解决
第
21
章 适用法律
第2
2
章 其他
特别条款
附件
1
:并网点图示
附件
2
:
电厂
技术参数
附件
3
:
电厂
设备调度管辖范围划分
(协议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
)
并网调度协
议
本并网调度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下列双方签署:
甲方:
,系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在
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统一社会信用
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 GF-2021-05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