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合同
甲方(特许人)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被特许人)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合同总则
为了拓展
“
”
品牌市场,甲方在中国范围内推出
“
汽车服务连锁
”
特许经营计划。
乙方申请加入甲方的
“
汽车服务连锁
”
特许经营计划。双方确认在签订本特许经营合同书
30
日之前,甲方已将本合同文本提供给乙方,并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披露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全部内容,且甲方已就本合同文本条款以及披露的内容向乙方做出了解释,乙方已经熟知加盟
“
汽车服务连锁
”
特许连锁理念、加盟流程以及甲方披露的全部内容,并且确认无误,接受加盟
“
汽车服务连锁
”
特许经营方案中的所有条款,认同中国
企业文化,接受
连锁统一管理。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特许经营计划,授予乙方
“
汽车服务连锁
”
特许经营权,同意乙方加盟
汽车服务连锁经营。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
“
汽车服务连锁
”
特许经营,按照特许经营的要求开设
汽车维修(包含美容、保养、零部件销售等)服务门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由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是一家依法成立、拥有独立主体资格、拥有本合同所涉及的特许经营权、商标、企业标志、专有技术、管理模式等经营资源的法人。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
内按本合同约定及国家法律有关规定成立经营
业务的新公司,新公司应该是乙方控股(持股
51%
及以上)、依法成立、拥有独立主体资格、诚信经营的法人。乙方应该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新公司持续控股,具有实际的决策权和管理权。乙方应在新公司成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新公司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新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自动承接本合同中乙方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且乙方自动对新公司承接的本合同中乙方全部义务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届时,乙方应督促并确保新公司按本条约定以及甲方进一步要求完善相关法律手续。若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特许经营的内容、范围
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本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范围与地址内设立
汽车
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汽车服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