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F-2025-03
合同编号:
黑
龙
江
省
家
庭
服
务
合
同
(中介制)(示范文本)
黑龙江省商务厅
制 定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
2025年9月
使用
说明
本合同示范文本
由黑龙江省商务厅、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家庭服务业协会、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共同制定,在全省范围内供合同
当事人订立家庭服务合同(中介制)时参照使用,
支持电子版条件下签署
。
合同各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和慎重填写合同各项条款。选择性条款“□”后为待选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未做约定的,请在“□”内打“×”,以示删除或不适用。
划线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空格部分为空白句的,应用“/”划掉。涂改之处,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合同文本提供方若改动合同中格式条款内容,须告知对方当事人,且不得使用该示范文本名称和制定机关的名义。
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单位不负责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内容进行解释。
合同一经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相关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盖章确认。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的,
当事人
自行承担
合同订立
和
履行
所发生的
法律后果
。
如产生纠纷,各方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6.合同发生重大变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遗失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确认。
家
庭
服务合同
(中介制)
消费者(
以下简称甲方
)
:
名称(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号:
地址(住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证件号:
地址(住址):
家庭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地址(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家庭服务员(
以下简称丙方
)
:
名称(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号:
地址(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家庭服务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家庭服务业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由专业人员进入家庭成员
黑龙江省家庭服务合同(中介制)示范文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