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参考文本
甲方(互联网平台企业或平台用工合作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
经营地:
联系电话:
乙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
)
户籍地址:
经常居住地(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约定按下列
第 种
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
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二、工作内容(岗位)和工作地点
乙方工作内容(岗位)是
。乙方的工作区域(区间)是
。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度和管理,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完成工作任务,除非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情形,一般不得拒绝甲方合理的工作安排。
乙方在其他用人单位兼职应提前告知甲方。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兼职会影响本劳动合同履行的,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兼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每日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的工作时间按以下
第 种
方式计算:
按照接单时间计算,包括自劳动者开始执行甲方分配的任务时起至任务结束时止的全部时间。
按照接单时间加上等待订单的合理时间(指
)计算。
按照在线时间计算。
如果甲方明确要求了劳动者上线时间、在线时长,或者线下报到时间的,则根据前述要求发生的上线时长和线下报到时间计入工作时间。
乙方同一时间完成两个及以上订单任务的,则接单时间不重复计算。
甲方采取以下
第 种
措施,保证乙方合理的休息时间:
(适用于配送、出行等行业)乙方接单时间连续达到4小时的,系统会发出疲劳提示,甲方停止推送订单20分钟。
。
法律法规和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参考文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