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培养医学毕业生协议书
甲方(生源所在地卫生局)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校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丙方(学生)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为了逐步解决
山区、半山区卫生技术人员匮乏的状况,根据
政府
《关于推进
农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
等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定向培养临床医学大专毕业生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向乙方预先报送定向培养临床医学大专毕业生培养计划,协助乙方做好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选择和接收定向培养临床医学大专毕业生的山区、半山区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按照协议规定接收丙方到区(县)乡(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甲方需求和上级部门有关招生规定,确定定向培养临床医学大专毕业生的培养方案和招生计划。
免收丙方在校期间的学费。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对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发给
医科大学专科定向培养(山区定向生)毕业证书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丙方办理本协议之外的就业协议或出国、专升本、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转学、转专业、退学等手续。
负责建立、整理和保管丙方的学籍档案材料,如丙方在毕业时,拒绝到甲方指定的山区、半山区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丙方的档案材料、毕业证、学位证等交予丙方。
配合甲方对终止协议的丙方进行处理,协助甲方追回丙方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及其他优惠费用,督促丙方支付违约金。
丙方在校期间违约,未向甲方足额退缴并支付违约金的,乙方不得为其办理离校登记、户口转移、退回档案等手续。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向甲、乙方了解
卫生局文件的内容与相关规定,享受上述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
按乙方的学制、专业要求学习。学习期间,遵守乙方管理制度,按照乙方规定完成学业。
未经甲方和乙方同意,不得中途放弃在校学习,不得要求转学、转专业,专升本,不得要求出国留学。
毕业后到甲方指定的区(县)、乡(镇)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并承诺服务期限不少于
年
。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
定向培养医学毕业生协议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