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辐照加工合同
甲方(定作人):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揽人):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下,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辐照加工处理(保鲜灭菌)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将产品送到乙方仓库指定地点,并附送货单,由乙方进行登记,乙方出具收货单;甲方在原则上提前
周将送货计划报给乙方,若有特殊情况提前
天通知;乙方须按甲方要货时间,及时安排辐照量,确保甲方按时提货。
二、
乙方负责对甲方的产品进行辐照,使产品微生物在负载上达到甲方所提内控要求(辐照后细菌总数小于
个/克,大肠菌群小于
个/100克),并出具检验证明。若辐照后在包装无破损情况下,
个月内发现微生物不合格现象,双方协商解决,如确系
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复照。
三、辐照费
品项
单价(元/吨)
辐照费提货时结清,乙方同时出具加工业的税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四、
产品装卸由
方解决。装卸过程中不得发生纸箱的破裂和压扁现象,甲方发往乙方之产品,乙方应由专人管理批次并负责仓储保管,若有遗失,乙方须按实际价格赔偿。
五、
如遇有争议的问题时,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往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短信、微信、传真等形式送达对方。甲乙双方以下列地址作为接收双方往来通知的送达地址,当通知到达下列任一地址时,即视为已经送达。如一方变更下列地址的,应当在变更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本合同上述约定发出的通知及函件,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引发诉讼的,以下地址同时作为法
院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微信:
QQ:
邮箱:
乙方送达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微信:
QQ:
邮箱:
七、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现相关事项约定不明确,或者履行其他事项受到限制需要增加、调整约定事项的
辐照加工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