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23—2609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使用权
出让
监管协议
》
示范文本
(
试点试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制定
制定 制定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
使 用 说 明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包括协议正文和附件(监管清单
(
样式)
)
。经协议三方当事人约定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新增附件。
本协议与同一宗地相对应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配套使用。
本协议的监管人为出让宗地所在地的
市(县)
人民政府。
本协议为示范文本,由自然资源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合同签订前,三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当事人对协议中的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监管人或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咨询。
五、本协议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约定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协议三方当事人依法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者删减。协议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三方同意内容。
六、协议三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同意的在选择项前的□打√,不同意的打×。
七、本协议示范文本在入市试点地区试行。
八、本协议由自然资源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协议
编号: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
监管协议
本协议三方当事人:
出让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委托代理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
地址:
;
联系电话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受让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身份证号码:
;
委托代理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
地址:
;
联系电话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监管人:
省(区、市)
市(县)
人民政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委托代理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
地址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示范文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