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溉用水户水权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受让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灌溉水权交易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转让灌溉水权的基本情况
取水权基本情况
甲方享有以下水权证下的灌溉取水权:
(1)取水许可证编号:
(2)所在灌区:
(3)取水地址:
(4)水源类型:
(5)取水用途:
农业灌溉
(6)年取水量:
(7)有效期限:
交易情况
甲方拟将本水权确权周期内结余的农业灌溉用水指标转让给乙方:
(1)交易水量:
(2)交易期限:
年
(3)取水用途:
农业灌溉
双方确认:该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行为已经报灌区管理单位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
交易期限届满后,双方如需继续交易则需另行签订合同。
交易价格
交易价格(转让价款)
综合交易单价为:
元/立方米
,交易总价款按实际交易水量结算。
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甲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割
双方在灌区主管部门的指定平台进行交易,在乙方支付相应价款后,由灌区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在水权登记数据库中对交易双方水权额度进行变更,完成水权交割。
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甲方应配合乙方按照地方政策要求和流程完成水权交易。
乙方应按照约定依约支付转让价款。
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
万分之五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
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合同联系方式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址:
手机:
微信: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址:
手机:
微信:
电子邮箱:
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
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视为有效送达;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
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
灌溉用水户水权转让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