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编剧聘用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聘用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服务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
1.
甲方正在拍摄制作影视剧《
》(暂定名,下称"该剧"),且已委托
创作该剧剧本。
2.
甲乙双方同意,由
委派乙方即编剧
入住该剧摄制组,负责剧本修改工作。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完成该剧剧本改编事宜,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工作内容
乙方入住该剧摄制组,在该剧拍摄期间配合该剧主创人员修改剧本。
工作期限
该剧于
年
月
日
开机,预计
年
月
日
杀青。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组,该剧杀青后,乙方工作结束。
鉴于影视制作周期不确定的特点,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该剧摄制情况,对本合同期限予以变更。
乙方酬金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全面实际履行工作职责,甲方以月结的方式向乙
方支付酬金。
乙方首月工作(按进组之日起算)履行原编剧合同,进组配合导演组工作,履行编剧义务。无需由甲方支付酬金。双方对此无异议。
自
乙方进
组后的次月开始乙方每月(按进组之日起第二个自然月第一日至
年
月
)酬金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当月酬金于下月
号
前支付给乙方。若乙方工作不满整月的,以乙方实际工作天数结算酬金,日酬金的计算方式为:月酬金
÷30
天。前述酬金为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的全部报酬,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乙方在组工作期间,乙方往返剧组的交通、在组
个
工作的食宿等由该剧剧组统一安排,交通标准、食宿标准由剧组统一制定。
乙方在组工作期间,乙方自行负担属于个人的一切开支。
乙方指定收款银行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医疗与保险
乙方在组工作期间,甲方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种类、投保金额、赔偿条款等由摄制组与保险公司协商制定。若因正常拍摄导致乙方发生意外事故,由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总赔偿金额以保单约定的金额为上限,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赔偿。若乙方因违反本合同或剧组纪律造成事故,及乙方因工作之外原因染病或慢性病复发,所需的医疗费及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双方权利义务
乙方若因创作问题与导演或甲方发生矛盾时,以甲方的意见为最终方案,乙方应予理解和配合执行,但甲方之要求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驻组编剧聘用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