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
支持
型养老机构服务合同
甲方(养老机构)
电话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登记证(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住养老人)
身份证号码
丙方(委托人或监护人)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关系
工作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
家庭地址
第二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入住申请书
入住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照片
文化程度
☐文盲
☐能读写
民族
婚姻状况
入住房间
床号
照护等级
身份证号
医保卡号
籍贯
户口所在地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病史)
有无精神疾病: 有无暴力行为: 有无传染性疾病:
其他既往病史:
生活嗜好
脾气秉性
特殊需求
入住原因
委托人/
担保人
姓名
与入住人关系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申请人意见
(委托人)
申请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院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入住老人以及委托人和家属有义务如实填写上述表格内容,凡因有所隐瞒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入住老人、委托人以及家属自行负责。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
普惠
支持
型
养老机构管理,更好地保障住养老人的晚年生活,切实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乙、丙方实地考察及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乙方自愿申请入住甲方,接受甲方为其提供的照护服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入住评估,在乙方当前没有不符合住养条件的情况下,同意乙方入住甲方。
第二条
乙方入住前,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其最近二个月内由二级甲等以上
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服务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