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探钻井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包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规,就甲方将勘探钻井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项目情况
矿区基本情况
(1)勘查项目名称为:
;
(2)勘查许可证编号为: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地理位置为:
;
(4)勘查区块面积为:
平方公里;
(5)勘查矿种为:
;
(6)勘查区块范围坐标为:
(详见本合同所附矿区范围图);
(7)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合作矿权的勘查程度为
预查/普查/详查/勘探
。
工程项目信息
(1)钻井施工地点:
;
(2)地形图:
;
(3)井位设计图:
;
(4)地层构造图:
;
(5)井别:
;
(6)钻井口数:
;
(7)井深结构:
。
施工期限
施工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
在组织钻井工程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需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的;
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的;
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技术文件、技术图纸和钻井施工条件,被迫停工或不能继续施工的。
工程价格和支付
工程价格
(1)调整井单价
元/米,合计金额
万元;
(2)开发井单价
元/米,合计金额
万元。
双方同意,按照不同的机型、井别、井深、另加安全风险金来确定承包费用(详见附件)。对承包范围以外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费用。
乙方自备机具、自带施工队伍(包括技术人员),并自行承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保险、安全文明生产技术培训、燃材料动力等费用)。
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工程费用总额的
%,计
元,一次性拨付给乙方,作为乙方备料及施工费用;
(2)乙方施工完毕、并经甲方(或甲方聘请的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
日内,甲方应一次性支付剩余费用。
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前完成钻井任务,为甲方提前投产创造了条件,增加了经济效益,甲方应按总施工费用的
5‰(千分之五)
给予乙方奖励。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票
本
勘探钻井施工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