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终端推广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供应商)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经销商)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推广甲方的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经销
范围
产品名称
通用名
规格
经销区域
建议零售价(元)
特别说明:
1.经销推广区域具体情况及开发时间见附表。
2.上表所列明建议零售价仅为参考价格。
双方资质认可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须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各二份,并加盖公章;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地址和家庭电话。甲方审核后,委托乙方为经销区域的推广经销商或经销人。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产品合法生产的证明文件和宣传资料等文件。
乙方不得自行转让本协议所定产品的经销权;如甲方发现乙方有此行为,则有权终止协议。
推广佣金与相关费用
甲方给乙方的推广佣金见下表:
产品名称
通用名
规格
进货价格(元)
返还佣金(元)
说明:
进货价格为乙方向甲方进货的价格。
乙方必须每月按时上报甲方规定的主要销售信息报表,并且确保报表的真实准确,否则甲方不予以拨付推广佣金。相关报表见附件。
2.学术支持费用:每季度核算一次。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和计划,在乙方完成年销售量的前提下给予乙方向甲方实际回款金额2%的学术费用支持。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为:
开户行:
。
开户名称:
。
账号:
。
推广佣金及学术支持的支付方式
推广佣金的支付时间: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回款金额,在第
个月的前
个自然日内发放第
个月经销推广佣金。
学术支持费用在第二个季度内发放。
如无重大变故,协议有效期内推广佣金保持不变。如遇到国家调整价格、中标价格有较大变化等原因,经双方协商,可适当调整推广佣金比例。
协议量及
经销区域
开发进度
乙方承诺在所负责经销区域的年销售量详细指标见附表。
乙方必须按照协议规定按期完成年销售量指标。如乙方在本协议期内未能完成第一年销量指标的
%,甲方有权收回经销权并解除本协议。
乙方负责的经销区域首批进货后,若
天内未发生第二次提货,则视为自动放弃经销权。
乙方每季度销量不少于本季度协议量的
%,乙方如果在规定的时间未能完成经销区域开发进度及任务量,在保留乙方已开发经销区域的基础上,必
医药终端推广合作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