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20-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制定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储能电站项目
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储能电站项目
。
工程地点:
。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
资金来源:
。
工程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一座独立电化学储能电站,建设规模为 MW/ MWh,采用 电池储能系统。储能电站包括储能场站、升压站及配套设施,储能设备、变流器以及就地升压变压器等设备布置于储能场站;储能集线开关柜配电装置、主变压器以及高压配电装置等布置于升压站
。
工程承包范围:
总承包内容包括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储能场站、升压站及配套设施(储能设备、变流器以及就地升压变压器等设备布置于储能场站;储能集线开关柜配电装置、主变压器以及高压配电装置等布置于升压站)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并达到竣工验收、竣工交付、并入国家电网正式运行等要求
。
具体包括:
(1)设计: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要求,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并通过项目所在地图纸审查和电力部门图纸审查,需要论证的通过相关专家论证,达到并网通电运行的设计要求;
(2)采购:负责施工图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等的采购;
(3)施工:负责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安装,并配合本项目国家电网接入与输出施工,直至达到规划验收要求、工程竣工验收要求、电力部门专业专项验收要求和国家电网并网运行要求;负责编制并提交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负责竣工图和竣工档案移交并满足项目所在地档案馆和电力部门、招标人的竣工资料移交要求;负责移交以及使用阶段培训服务、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4)总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设计、采购、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工程预算与竣工结算、费用与风险、合同、沟通与信息、项目报批报建、工程验收(包括工程施工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设备进场验收、设备安装后的检测检验、设备调试、电力部门各专项验收等)、试运行、项目收尾、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论证等的管理,及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并网运行、工程保修管理等所有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工作。
合同工
1.储能电站EPC工程总承包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