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24—
2612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说
明
为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服务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
制
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
《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共计
9
条,
具体条款
包括:项目概况、服务内容、
委托
人
代表与咨询项目
总
负责人
、签约合同价、服务期限、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词语含义
、合同订立和生效
,
明确
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
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
13
条,具体条款包括:
一般约定
,
委托人
,
受托人
,
咨询
服务要求
及
成果
,
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
服务费用和支付
,
变更和服务费用调整
,
知识产权
,
保险
,
不可抗力
,
违约责任
,
合同解除
,
争议解决
。合同条款既考虑了
现行
法律法规对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服务
活动
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
合同当事人的
实际需要
,兼顾
各项工程咨询服务的通常做法。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服务的提供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规定。
(三)专用合同
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共计
13条,具体条款包括:
一般约定
,
委托人
,
受托人
,
咨询
服务要求
及
成果
,
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
服务费用和支付
,
变更和服务费用调整
,
知识产权
,
保险
,
不可抗力
,
违约责任
,
合同解除
,
争议解决
。
专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
建设工程
项目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款的原则性约定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款。编写专用合同条款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对于
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线的
内容
,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通用合同
条款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