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合同
甲方(许可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被许可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方许可乙方在新媒体平台播放影视作品、乙方支付许可费用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影视作品信息
影视作品信息如下:
该作品为拍摄中电影,相关信息如下:
影片暂定名称:
拟定制片单位:
《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上拟定载明的出品单位:
主要情节内容:
时长:
分钟至
分钟
拟订公映时间:
拟定主创人员:
(
1
)编剧:
(
2
)导演:
(
3
)主要演员:
成片形式:
(
1
)颜色:彩色
(
2
)声音制式:杜比
5.1
、立体声双声道
(
3
)影片规格:分辨率
3840*2160, 16:9
(
4K
),
MP4
格式
(
4
)字幕:中英双语字幕。
以下称
“
影视作品
”
。
双方确认:影视作品的名称、剧情等方面的细节调整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如发生重大调整,则被许可方有权在得知该调整之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要求协商变更本合同,协商不一致时,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许可权利
甲方许可乙方按本条约定的方式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并在指定的新媒体平台上播映影视作品。
指定新媒体平台
指定新媒体平台:乙方自行运营的下列在线视频网站及手机端、
PAD
端
App
:
视频网站网址:
APP
名称:
如乙方变更域名或开设分站,需提前
10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将甲方授权影视节目在新域名平台上线。
除上述明确列明的新媒体平台外,乙方需要通过其他电视台、网络平台、
IPTV
、互联网电视、数字电视等方式传播影视作品的,需要另外征得甲方同意。
许可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
乙方收到甲方影视作品拷贝(即具备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条件)之日如晚于上述许可期限起始日,则许可期限起始日相应顺延。
许可地域:全世界。
许可方式:新媒体平台的一定期
限内的独占许可。
乙方上线播映后的
60
天内,乙方对该许可权利享有排他的独占权。在该独占许可期限内,甲方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在除电视台之外的任何新媒体平台(包括视频网站、手机端和
PAD
端
APP
、
IPTV
、互联网电视)播映该影视作品,但仍有权自行或许可在电视台播映该影视作品。
上述独占许可期限届满后,许可方式转为普通许可。甲方仍有权自行或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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