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推广合作合同
甲方(产品提供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运营推广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乙方推广甲方指定产品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合作概况
甲方为指定产品的服务提供商,负责:
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资料,指导乙方对乙方客户进行销售;
向购买指定产品的客户交付相应产品、提供相应服务。
乙方同意作为甲方指定产品的运营推广合作方,负责:
运营推广指定产品;
按本合同附件《运营推广方案确认书》为甲方提供运营推广服务。
指定产品
指定产品名称:
请填充
。
经双方同意同样采取本合同约定模式合作的其他甲方产品,如双方无其他约定,则同样适用本合同约定。
指定产品的类型
、价格等信息见附件《指定产品清单》。
合作区域:
省 市范围内
。
独家:双方确认,在合作区域内,乙方作为甲方指定产品的独家运营推广合作方,甲方不再与第三方开展类似合作。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
合作期限届满后,如双方事实上仍按本合同合作的,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执行,但转为不定期合同。
乙方服务费用
双方同意按“提成费用”的模式计算服务费用。
计算方式:服务费用=提成基数*提成比例。
提成比例:
%(百分之 )
。
提成基数
提成基数是指甲方产品销售金额。
甲方产品销售金额仅限于本合同定义的乙方客户购买甲方产品的销售金额,不含非乙方客户购买甲方产品的销售金额。
结算周期:
1个月
。
结算付款方式: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结算支付服务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服务费用计算明细。
乙方对服务费用计算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审计。如审计结果反映出甲方提供的服务费用计算有误,除应按审计结果补足服务费用以外,甲方还应承担审计费用。
乙方客户定义:合作期限内来自合作区域的、所有购买甲方指定产品的客户均属于乙方客户;来自合作区域以外的客户(即使系经乙方推广而来)不属于乙方客户。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税负与发票
就甲方支付的费用/款项:
如乙方为单位,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要求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货物或
产品运营推广合作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