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账户三方共管协议
甲方(经销商)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销售卖场)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丙方(供货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基础交易信息
甲方与丙方于
年 月 日
签署
《 产品经销协议》(以下简称“经销协议”),经销 型号的 产品 台;采购单价 元/台;合同价款(以下简称“采购款”) 元
。
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
签署
《 产品购销协议》(以下简称“购销协议”),采购 型号的 产品 台;采购单价 元/台;合同价款(以下简称“转售款”) 元
。
乙方负责在其自有平台/店铺销售上述商品,并需确保销售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
经销协议中约定,甲方依据与乙方的购销协议结算设备款后,向丙方结算相应数量的设备款。
甲方与丙方、甲方与乙方按各方另行签订的经销协议/购销协议/订单中约定的实际购销数量结算。
如各方另行签订的经销协议/购销协议/订单中约定的单价、型号与本协议不一致,以各方另行签订的经销协议/购销协议/订单为准。
销售数据查询权限
乙方应向丙方开放其销售平台/店铺的查询权限,确保丙方可实时查询其销售平台/店铺内该商品的销售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订单量、销售量、销售单价、销售额、库存等),乙方需配合丙方,提供必要的操作支持。
丙方查询权限仅限于上述范围,且数据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目的。丙方违反本条约定造成甲方或乙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方结算方式
共管账户
甲方应将该商品售卖给乙方产生的全部收入,均在约定结算周期内汇至以下指定共管银行账户(以下简称“账户1”)中,不得截留或转入其他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应将销售该商品产生的全部收入,均汇至以下指定共管银行账户(以下简称“账户2”)中,不得截留或转入其他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账户1户名为甲方,账户内资金所有权始终归甲方;账户2户名为乙方,账户内资金所有权始终归乙方。共管仅为支付保障手段,丙方对账户资金不享有任何所有权或担保物权。
共管方式
账户1由甲方与丙方共管,甲方持有制单U盾,丙方持有复核U盾;账户2由乙方与丙方共管,账户2由乙方持有制单U盾,丙方持有复核U盾。
甲方对账户1享有随时查询的权利,乙方对账户2享有随时查询的权利,丙方需在收到甲、乙双方查询需求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配合。
共管账户中的任何资金划出须经共管双方共同确认后
销售账户三方共管协议(配套主合同经销采购合同签署).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