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合同
甲方(出让方)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乙方(受让方)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根据
《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及《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暂行办法》
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以下简称
“
经营权
”
)有偿出让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出让标的
甲方依法赋予乙方经营权
【】
辆
,经营权
证号:
【】
。
经营权的期限为
【】
年,自
【】
年
【】
月
【】
日起算(含当日)
。
标的价格
经营权有偿出让金为每辆每年
¥
【】
元
。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共应向甲方缴纳经营权有偿出让金总计
人民币(大写)
【】
元(¥
【】
元)
。
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依法履行行业管理职责,规范和监督乙方的经营行为,并对乙方的各种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
在经营权有效期内,甲方对乙方实行乘客满意度测评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并采取相应制约措施。
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发布企业向驾驶员收取的承包费项目,督促乙方遵守行业协会的章程、切实履行行规行约。
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经营权有偿出让金。
按照规定对乙方申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进行年度审验。
调查处理乘客对乙方营运服务质量的投诉。
遇有抢险救灾、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时,按国家规定有权调度乙方营运车辆。
督促乙方积极参加行业文明创建、优质服务等活动。
甲方的义务
在经营权期限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乙方的经营权。
依法依规为乙方办理客运出租汽车相关营运手续。
依法公开办事制度、程序、结果、接受乙方监督。
及时向乙方传达有关客运出租汽车法规政策和公众信息。
组织研讨客运出租汽车有关政策。
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努力改善客运出租汽车的经营环境。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在经营权期限内依法依规使用经营权。
按照规定条件、程序、时限向甲方申请办理客运出租汽车相关营运手续。
按照规定条件购置营运车辆、聘用驾驶员。
了解有关客运出租汽车的法规政策和公众信息。
监督甲方的办事程序和结果,对甲方滥用权力的行为有权投诉、举报。
向甲方提出制订行业政策有关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乙方的义务
乙方需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格,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
。
乙方与驾驶员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经营权期限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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