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派发产品试用小样合同
甲方(委托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服务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派发甲方产品试用小样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服务项目
服务需求如下:
服务内容:派发化妆品(下称“产品”)试用装
产品规格:
派发时间:
派发地点:
派发数量:
派发对象:
以下将该服务项目称为“项目”或“本次服务”。
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合同价款)
本次服务费用总价(合同总价款)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本次服务费用为包干价格,双方均不得要求调整价格。
双方对服务费用的扣减或增加有特别约定的,按特别约定处理。
付款方式
首笔款:
¥ 元,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该款项同时作为双方履行本合同的定金;
尾款:本次服务完成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合同约定价款为含税价格,增值税率
%(百分之 )
。
发票
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差旅费用与其他费用
乙方提供本次服务中涉及到的人工、设备、差旅、文印等其他成本支出,除本合同明确说明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
服务内容与要求
本次服务内容如下:
(1)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产品派发。
(2)乙方负责产品派发地点的人员安排和协调工作。
(3)派发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汇报本次产品派发的完成情况。
本次服务质量要求如下:
本次服务应达到甲方的验收标准:
本次服务期限要求如下: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乙方应在该期限内完成服务。
转包约定
乙方仅能将下列工作交由第三方,除此之外必须自行完成:
乙方仍应就上述第三方完成的工作对甲方承担责任。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用于派发的产品。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产品运送到乙方指定地点。若甲方无法按照约定时间运到指定地点的,甲方应当提前7日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取消与甲方的派样合作、解除合同。
甲方保证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或备案,能提供国产化妆品的生产
委托派发产品试用小样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