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方)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住所: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乙方(出租方)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住所: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车辆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车辆信息
租赁车辆基本信息如下:
车辆品牌、型号:
【】
车牌号:
【】
发动机号:
【】
车架号:
【】
车辆价值:
【】
其他说明:
【】
(以下简称
“
该车辆
”
或
“
车辆
”
)
租赁车辆与实际交付车辆不一致的,应以实际交付车辆为准。
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为:
日常工作、生活;非营利性使用,甲方不得用于网约车、出租车等业务
。
转租说明:除临时交由第三方驾驶外,甲方不得将车辆转租、转借给第三方。
甲方应按车辆操作手册、法律法规,并以良好驾驶人的习惯使用车辆。
租赁期限
自
【】
年
【】
月
【】
日起(含当日)至
【】
年
【】
月
【】
日(含当日)止
。
车辆实际交付时间与租赁起始期限不一致的,以车辆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租赁期限届满,如事实上甲方仍租赁车辆的,仍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费用及支付
租金
租金标准:每
月
租金
人民币(大写)
【】
元(¥
【】
元)
。
租赁期限内,租金标准不作调整。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每月底前支付下月租金。
押金
押金标准:
人民币(大写)
【】
元(¥
【】
元)
。
付款时间:甲方应在车辆交付前支付押金。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甲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乙方应将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甲方。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
账号:
【】
开户行:
【】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票
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款或交易金额为含税金额,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如下:
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电话:
【】
开户行及账号:
【】
车辆保险
甲方已经了解车辆现有保险情况,对此无异议。
甲方应自行负责租赁期限内保险续费手续(包括交强险与商业险)并承担费用,乙方仅负责配合办理手续。
车辆交付与归还
车辆交付与还车地点:
【】
。
燃油处理:车辆为燃油车的,燃油与车辆交付时不一致的,参照还车时油价多退少补。
违章处理:租车期间有违章未处理的,甲方应负责处理,但乙方不得拒绝接收车辆;甲方拒绝处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如下赔偿:
(
1
)违章罚款
车辆租赁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