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服务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安保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服务项目
乙方为甲方下列项目提供安保服务:
活动名称:
活动地点:
活动主题:
活动人数:
活动时间:
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
服务内容与服务要求:见附件“安保服务方案确认书”及本合同约定。
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合同价款)
本次服务费用总价(合同总价款)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含税价,增值税率为
%(百分之 )
。
服务费用明细:见附件“服务费用明细”。
费用调整
根据甲方需要,服务时间、服务项目增加时,服务费用根据服务单价相应调整,依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内容进行结算。
付款方式
首笔款:
¥ 元,于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
尾款:乙方服务完成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如因费用调整等原因导致存在未结款项的,应在本次服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结算支付;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发票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差旅费用与其他费用:乙方提供本次服务中涉及到的
人工、设备、差旅、文印等其他成本支出,除本合同明确说除本合同明确说明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其他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对乙方安保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
甲方有权制定安保服务的标准和安保人员具体岗位的工作职责,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按本合同之规定支付安保服务费。
甲方具有配合乙方履行职责的义务。
如因乙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与乙方及乙方服务人员之间不构成雇佣关系、劳务派遣关系或类似关系。乙方应依法自行向乙方服务人员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
乙方其他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当确定甲方要求的工作或活动属违法性质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乙方
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取得服务费用。
乙方的义务
乙方确认具备从事保安服务的有效资质。
自觉接受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保卫甲方活动安全。
因乙方责任(如私自放行无票人员、工作疏忽大意、不坚守岗位、不作为等
会议(活动)安保服务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