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服务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服务项目
服务需求如下:
服务项目名称:
会议接待服务
服务内容:提供住宿、会议室、餐饮服务
会议名称:
会议地点:
会议时间:
以下将该服务项目称为
“
项目
”
或
“
本次服务
”
。
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
本次服务费用总价(合同总价款)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服务费用明细:
(
1
)住宿费为¥
元。说明:
房间类型:
,房间单价:¥
元
/
天,每天用房数量:
间,入住天数:
天。
(
2
)会议室租金为¥
元。说明:
会议室租金标准:¥
元
/
半天,租用时长:
天。
(
3
)餐食费为¥
元。说明:
餐食标准:¥
元
/
人
/
天,每天用餐人数:
人,用餐天数:
天。
(
4
)人工服务费为¥
元。说明:
会议现场服务:¥
元
/
人
/
天,共计¥
元。
安保服务:共计¥
元。
上述为暂定总价;服务完成后双方应根据实际服务项目与价格标准结算服务费用。
付款方式
首笔款:
¥
元,本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笔款同时作为双方履行本合同的定金。
尾款:本次服务完成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双方根据实际服务项目和价格标准结算支付全部服务费用;首笔款抵作服务费用,多退少补。
服务变更取消
服务开始前,甲方提前至少
60
天
以上通知乙方取消本次服务、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已经收取的甲方款项应
予退
还。
违反上述约定提前解除本合同或取消服务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含税
价,增值税率为
%
(百分之
)
。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票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
增值税率:
差旅费用与其他费用
乙方提供本次服务中涉及到的人工、设备、文印等其他成本支出,除本合同明确说明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
服务内容与要求
本次服务内容如下:
提供住宿
入住日期
退房日期
房间类型
每天用房数量
备注
标准间
(
1
)
会议活动接待服务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