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
使用许可
合
同
甲方(被许可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许可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软件及相关技术服务事宜,并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服务项目
乙方许可甲方使用乙方软件产品;该产品以乙方提供数据接口接入甲方产品的方式使用。
乙方产品名称:
在线智能客服系统
主要功能:为用户提供的在线文本客服系统和智能文本机器人服务,实现人机在线互动,文本语义问答,以解决简单、重复性的问题咨询工作。
具体介绍见附件。
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中“乙方产品”均指上述乙方软件产品。
甲方使用场景:
整合到甲方 平台提供给甲方用户使用
。
如甲方超出上述场景使用,应经乙方同意,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除非特别说明,该许可为:不可转让的普通许可。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
服务期限届满前30天内,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合同。
提前解除合同
服务期限内,甲方有权提前30天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此时除正常结算解除前产生的费用外,甲方还需向乙方支付接入补偿金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除此之外不承担其他责任,乙方多收取的款项或甲方充值金额余额(如有)应予退还甲方。
实际开通服务时间延后的,上述服务期限相应顺延。
服务期限届满后,如事实上乙方产品仍在按本合同约定被甲方使用,则双方应继续按本合同约定结算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服务费用
甲方应按“基础费用+使用费用”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基础费用
基础费用为一次费用,费用标准: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基础费用作为乙方为甲方开通服务提供技术支持、配套服务的费用,与实际使用量、服务期限无关。
基础费用应于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使用费用
甲方应按“使用量×单价”方式向乙方定期结算使用费用。
使用量定义:
单个用户发起一次沟通到本次沟通结束为一次(详见附件说明)
。
单价标准:
每次
元
结算周期:
每月5日前结算支付上月费用
。
结算方式:乙方提供账单明细,双方根据上述方式结算。
服务过程中,双方可通过书面文件确认调整具体服务类型与费用标准,其他方面仍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乙方
软件使用许可合同(AI产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