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服务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进行翻译(笔译)服务工作,并支付相应的翻译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翻译服务的内容如下:
翻译服务的类型:
笔译服务
甲方的笔译项目价款以“笔译服务订单”(本合同附件一)的形式由双方共同确认。翻译费用标准为:
源语种
目标语种
单价:元/千中文字符(不计空格)
中文
英语
中文
日语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增加其它订单的,仍适用本合同约定。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翻译服务要求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订单后,应及时开展工作,并按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翻译工作。
乙方按甲方给定的模板或原文档格式进行译文稿件排版编辑,包括图文、表格等的编辑,排版,最终完成稿件总体上应达到格式清晰、整齐,页面美观,整个文档风格统一。
乙方执行翻译行业通用流程规范以确保文件翻译质量,乙方所提供的翻译服务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9682-2005》(翻译服务译文质量要求)相关规定。
为确保乙方翻译服务能够达到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可应甲方书面要求进行试译,供双方核定并确认质量标准。如果甲方在收到试译稿后3日内未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则该试译稿的质量标准将作为乙方今后的质量标准。
译文中不应出现技术性错误,不能与原文意思相悖,专业词语表述应准确一致;文字表述符合相关专业的表达习惯与要求,目标语言与源语言在行文风格上一致;符号、量和单位、公式和等式需按照译文的通常惯例或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翻译或表达,译者的注释使用恰当。
对于笔译项目,乙方在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后,若存在以下三类错误,乙方应免费对工作成果进行必要修改,并不得另行收费:
(1)语法与单词拼写错误;
(2)同一或同批稿件中前后用词或表达法不统一;
(3)由于专业或背景知识不足发生的错误。
甲方提供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翻译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翻译或进行其它方式处理的文件或资料中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或社会公德的内容,如果出现此种情形,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保证乙方不会因此而蒙受任何损失。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委托或要求甲方改正或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承
翻译/笔译服务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