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号牌租用协议
甲方(车辆牌照承租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车辆牌照出租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乙方将自有【北京】车辆牌照提供给
给
甲方使用。现就租赁车牌照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拥有全部所有权【】车辆一辆,因实际需要向乙方租赁一套【】车辆牌照(牌照号码:
【】
)。
二、租赁期限:
【】
年,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
三、租金:
【】
元/月,租金季付,在每季度开始前5日内支付。
四、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五、虽然车辆依法登记在乙方名下,但该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权利均属于甲方,乙方及其利害关系人不享有该车任何权利,无权以任何方式转让、抵押该车。
六、车辆牌照租赁期内上述车辆产生的一切责任、风险、费用及债务均由甲方承担并处理。一切责任、风险、费用及债务均与乙方无关,如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损失的,由甲方全部赔偿。
七、车辆牌照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为该车足额购买国家规定的车辆强制责任险以及车辆商业保险。因任何事故给第三方(包括人、物等)造成损害的,应由甲方及其保险公司根据事故处理有关部门的裁决进行赔偿, 乙方没有任何义务进行损害赔偿。
八、牌照使用期间内甲方要妥善保管好车辆牌照,不得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号牌的转让、转借、转租以及牌照信息、号码等变更业务。
九、使用期内如甲方取得北京市小客车购车资格或乙方因个人原因需收回车牌的,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协商处理,并积极配合对方办理相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十、租赁期满前1个月,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续租问题。若双方同意续租,需重新签署租赁协议。若一方不同意续租,经双方协商无果租赁期满后,甲方对车辆牌照的使用权自行终止,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乙方收回车辆牌照,车辆的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均属于甲方。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签字认可后所形成的书面材料具有本协议同等效力。
十二、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
甲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号:
日 期:
乙方(签字):
乙方身份证号: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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