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
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服务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矿业权价款评估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评估服务项目
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
。
(2)项目地点:
。
评估范围
(1)矿区范围由以下拐点圈定:
。
(2)开采标高:
。
(3)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
评估目标:依据矿业权评估相关规范对该矿业权进行价款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书,并正式提交甲方。
评估基准日及评估期限
本合同为该项矿业权价款评估设定的评估基准日为
年 月 日
。
本合同所约定的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自本合同生效并在乙方获得甲方协助所收集的全部评估相关基础资料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正式提交。但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而致使乙方出具评估报告超过约定期限时,由双方重新商定评估期限。
评估费用及支付
评估费用(合同价款)
本次评估费用总价(合同总价款)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付款方式
首笔款:
¥ 元,于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该笔款同时作为担保双方履行本合同的定金;
尾款:乙方提交评估报告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票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甲方的权利义务
负责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矿业权人的联系方式。
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协助乙方收集与本合同约定的与矿业权评估有关的资料。
对乙方的评估过程和结果有权提出质询,并有权要求乙方书面说明。
享有对评估报告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在甲方未公开评估结果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将评估结果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评估费用。
甲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义务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矿业权评估准则和有关专业技术标准,及评估项目公告的评估要求进行评估操作,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地完成评估工作。
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信息收集和分析,对收集评估资料的真实性、客观性、依据性和可查性负责。
对甲方提出的询问有进行书面解答和说明的义务。
乙方提
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