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服务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宣传照拍摄和精修宣传照(免费赠送)的服务事宜,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服务内容与服务期间
乙方为甲方及甲方艺人提供宣传照拍摄、宣传照精修(免费赠送)服务,并承诺拍摄所需服装不少于
套
,服装、化妆造型由乙方提供。
服务周期为自正式
拍摄日
起至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宣传照素材和精修宣传照,且通过甲方审核之日止。甲方有权根据艺人档期调整服务期间的起始及终止时间,但应提前通知乙方。
乙方需要在拍摄完成后
日
内向甲方交付全部宣传照、底片及精修宣传照(乙方免费赠送甲方精修宣传照
日
,若甲方需要额外宣传照精修,具体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方应分
次
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含税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如合同履行过程中产品数量有所调整,双方另行协商。
第一期: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
工作日
,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
百分之
(
%
)
,即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第二期: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宣传照素材和精修宣传照,且通过甲方审核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
百分之
(
%
)
,即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服务费用项目
拍摄场地费、化妆费、服装费、造型费、印刷费以及乙方在拍摄中提供宣传照拍摄和精修宣传照的全部费用;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差旅住宿费用(依照双方约定的人数及工作行程),具体标准由甲方决定;但不包括乙方由居住地往返拍摄地的交通、机票费;
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额外费用。本合同服务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费用不作任何调增。
甲乙双方各自办理相关纳税事宜。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享有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评价的最终决定权。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作的完成情况,并有权对乙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如在摄制过程中出现分歧,以甲方意见为准。
甲方需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按欠款总金额的
千分之
(
‰
)
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服
艺人摄服务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