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揽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乙方提供承揽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承揽项目
项目基本信息
(1)服务项目名称:设备修理
(2)待修设备名称:
(3)型号、规格:
(4)待修设备数量:
(5)修理要求:
维修工期:
个工作日,从乙方收到甲方交付的待修设备之日起算。
以下将该服务项目称为“项目”或“本次服务”;甲方交由乙方修理的设备或设备称为“设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经修缮的物品设施等,以双方约定为准)称为“工作成果”。
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合同价款)
本次服务费用总价(合同总价款)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本次服务费用明细:
阶段
该阶段主要服务内容
该阶段服务费用(元)
说明
样品阶段
正式加工阶段
售后服务及其他
合计
服务过程中,如经甲方同意或要求增加原承揽范围之外的项目,则甲方应根据该项目收费标准增加费用。如无特别约定,则增加的费用应于乙方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之前支付。
服务过程中,如甲方减少数量、项目导致乙方单位成本增加的,乙方有权要求调整费用标准。
付款方式
首笔款: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于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二笔款: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甲方应于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前支付;
尾款:乙方交付工作成果的质保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票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
增值税率:
无其他费用
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已经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的全部物料成本、运输、人工成本和利润等;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价款、费用或报销。
委托方配合
待修设备提供
待修设备位于
甲方工厂所在地,即 省 市 区 路 号
,乙方应安排人员上门提供服务。
甲方原材料
甲方应提供如下原材料:
(1)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市场价格(单价):
(2)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市场价格(单价):
甲方应在乙方开始修理服务之前将上
一般修理修缮类服务承揽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