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发布
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服务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广告投放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服务项目
乙方以乙方拥有
或乙方代理的推广平台为甲方提供广告发布服务。
推广平台:
请填充
。
广告发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使用
图片、文字或视频、音频、FLASH、网址链接等符合法律规定的媒介及推广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广销售甲方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服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
合同到期前,双方可协商续延本合同。
合同期限届满后,如双方事实上仍有广告投放产生,则仍按本合同约定执行;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服务方式
乙方为甲方开通推广平台账户,推广平台账户开通后,甲方自主负责广告内容、广告投放及优化及相关数据分析。
广告内容:
甲方有权自行制作广告或另行委托乙方代为提供广告设计、制作服务,甲方另行委托乙方代为提供广告设计、制作服务的,具体广告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广告投放及优化:甲方自行负责广告内容的投放及推广平台账户结构优化、广告语调整、广告创意优化、着陆页优化建议、投放地域及时间段的设置和优化等。
相关数据分析包括:广告花费、展示量、点击量等。
费用及支付
服务费用标准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具体服务对应的服务费用标准详见《项目费用核算表》。甲乙双方确认投放的广告后,具体服务费用以推广平台后台显示的实际消耗费用为准。
服务期限内乙方需调整服务费用标准(单价)的,应至少提前
30
天通知甲方。
支付方式
双方确认采用预付款方式结算广告发布服务费用。
预付款的支付:在首次广告投放前一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预付服务费用(以下简称“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以《项目费用核算表》约定为准。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完成充值。
甲方支付的预付款余额不足该次服务费用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补充支付预付款;甲方补充支付预付款前,乙方有权暂停服务。
预付款的退还: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除用于扣除甲方的应付款项以外,乙方应将甲方支付的预付款余额无息退还给甲方。
对账结算
自首次广告投放之日起,双方按对账周期进行对账。
对账周期:
每月对账
。
乙方应在每个自然月的
5号
前向甲方提供
上一月的《广告费用结算确认函》。
甲方需在收到《广告费用结算确认函》后的3
个工作日内
广告发布服务合同(预付费充值).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