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
新品进店协议
甲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
为进一步促进销售,甲方将推出部分新产品在乙方连锁便利店进行销售,现就新产品进店,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同意为甲方以下新品进入乙方连锁便利店销售提供相应的新品进店服务:
本次新品进店计划如下:
编号
新品名称
规格
进店日期
进店条码
零售店进价
零售店出价
1
2
3
4
注:如本表不足列出所有进店之品项,请另附相同表格作为附件
新品进店上架日期:
年 月 日
;
协议覆盖门店:
家
;
针对以上新品进店服务,甲方同意向乙方:
按
元/月/店
之标准支付新品进店费;
支付方式:
;
支付期限:
;
其他约定:
。
三、甲方应保证进店新品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或行业部门的强制规定和标准,符合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标准。经检验如有违规行为或存在质量问题的新品,乙方有权予以清退,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新品进店费,如逾期超过7日未支付,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在清退进店新品的同时,有权请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 元
。
五、甲方应在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新品上架日期确保新品上架销售。
六、甲方有权对上架新品销售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与本协议要求不符合之处,乙方应立即调整或与甲方协商补救方案;未能及时调整或双方未能就补救方案达成一致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新品进店费。
七、本协议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
八、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经双方当事人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新品进店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