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卖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船舶基本情况
船名:
。
船型:
。
船籍:
。
船级:
。
总长:
。
船宽:
。
船深:
。
总吨:
。
净吨:
。
载重吨:
。
建造厂家:
。
建造年月:
。
登记号:
。
登记地点:
。
登记吨位:
。
其他:
。
质量要求
卖方向买方出售的船舶,其质量必须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船舶标准。
卖方保证出售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卖方保证其出售的船舶不存在不适航或其他妨碍、可能妨碍交通安全或污染、可能污染水域的情形。
卖方保证其拥有本合同下的标的船舶的全部产权,并保证该船舶不在光船租约下。
价款
本合同标的船舶的价款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本合同结算货币币种为
。
保证金
为了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买方应在合同签订日后的
日
内支付合同价款
百分之
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应以银行汇票方式汇到卖方指定的帐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付款方式
买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
第 种
方式,如期足额将船款支付给卖方。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
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船款,合计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保证金可抵作船价款。
分期付款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
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百分之 ( %)
作为预付款。合计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预付款可以抵作船价款。
船舶交付之日起
日
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百分之
,合计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交船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
日
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百分之
,合计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船舶检查
买方有权查阅船上的船级记录,并在
内
宣布是否予以承认。
卖方应在
年 月 日
在
为买方安排船舶检查。
买方不得因船舶检查而延误船期,否则,买方应向卖方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在不延误船舶正常营运的前提下,卖方应尽可能为
二手船舶买卖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