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运行环境及安全评估测试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服务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专项技术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约定,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服务内容
乙方提供机房运行环境及安全评估测试的专项技术服务,满足甲方对数据中心机房的整体验收需求。服务实施范围和实施标准必须满足甲方提出的验收范围和标准。
乙方应提供如下服务:
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安排具有相关评测资质的专家组对本项目进行机房运行环境及运行安全的相关评测。评测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技术标准对项目进行调查、分析;按照安全评价的有关规定,针对其受委托的评价项目的系统安全进行全面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危害程度的评价。
乙方需要在每日测试汇报中提出现场评测过程中发现的系统或设施隐患问题,并有责任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解决措施,在获得甲方认可和授权后,由相应系统或设施施工方实施具有现场可操作的整改工作,整改结束后需再次与甲方测试验证。
评测结束后的两周内,乙方应就现场测试项目组采集的现场评测数据客观编写整体测试报告,加盖测试技术认可章。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技术服务费用执行固定总价。技术服务费总额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报价需满足甲方所有的测试项目。
技术服务费用由甲方分期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支付时间与条件如下:
首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于本合同签订后的
个工作日内支付;
尾款:¥
元(合同总金额的
%),于 乙方向甲方交付评测报告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
开票:乙方应在甲方支付尾款期限截止前向其按约定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可拒绝支付尾款。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为: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开票信息为: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信息技术服务
增值税率:6%
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可靠、完整的技术资料、数据和有关证件。自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
内按照安全评价的要求提供全部有关资料。
为使乙方顺利开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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