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 询 服 务 合 同
合同编号(甲方):
合同编号(乙方):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本服务
合同
(与以下构成协议不可分割部分的协议条款和所有附件,统称为“本协议”)由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与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签订。生效日期以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为准。
0. 送达说明
0.1
在本协议项下发出的报告、通知、文件和/或要求在以下时间视为已送达:
0.1.1
专人送交的,送交当天;
0.1.2
以特快专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四日;
0.1.3
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的,自发出之日起第二日。
0.2
甲乙双方须指定固定联络人开展工作,联络人应能提供工作时间的随时联络配合并提供有效的联络方法。甲乙双方的联络人负责双方的联络工作及相互协调工作,并负责协议执行工作,为执行本协议内容必须开展的工作,均在联络人联络工作的范畴之内,同时该联络人有权代表各自公司对本协议各项事宜作出答复及确认。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故需变更联络人或者联络方式,应当在5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本协议约定的
送达信息持续适用于
本协议
履行期间,以及一旦发生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甲方联络人为:
,收件地址为:
,工作邮箱为:
,
电话为
:
;
乙方联络人为:
,收件地址为:
,工作邮箱为:
,电话为:
。
0.3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乙方同意提供此项服务,并在本协议第二条(以下简称“服务”)中阐述具体细则。
经甲乙双方达成共识,本协议具体如下:
咨询服务
在咨询服务期限内,乙方将受甲方的委托作为专业的咨询顾问。服务开始日期以本协议签订之日为
准;服务结束日期以乙方配合甲方完成项目投标方案并由甲方提交业主方之日为准。如
乙方在本协议中的咨询服务非因乙方过错停滞6个月以上的,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服务期限亦可以作相应顺延。
服务内容
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以本协
议附录一为准,服务进度以本协议附录二为准。双方达成共识,乙方将就关于“
”提供咨询顾问服务,并将根据本协议附录三的方式递交服务成果后,向甲方提供相关解释说明。(包括不限于要求乙方提供报告所依
据的参考文件、访谈记录、收集数据等)。
服务费用
乙方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
¥
元整
),
服务费用包含增值税价,
咨询服务合同(资管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