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委托开发合同
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开发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发软件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项目与开发费用
定义
除本
合同
另有约定外,下列词语在本
合同
中具有如下含义:
开发软件: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开发和提供的软件。
里程碑:乙方在开发过程中阶段性完成的,并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部分软件或模块。
背景知识产权:一方在合同生效前就已经存在的或者在独立于本项目之外获得的知识产权。
前景知识产权:本合同履行过程因开发软件所产生的知识产权。
上线:在甲方指定的系统中正式运行开发软件。
商业利用:对开发软件的商业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等行为,以及许可或授权他人进行上述行为。
甲方产品:指由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为甲方设计、开发和制造的包含
开发软件
或者与
开发软件
一同使用的产品。
项目信息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主要功能:
使用场景:
使用主体:
开发期限:6个月。
本项目具体开发需求与规格、开发进度详见附件《软件开发项目确认书》。
开发费用
开发费用(合同价款)
本次开发费用总价(合同总价款)暂定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沟通确认开发需求与开发费用,以双方确认的费用为准。
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含税价,增值税率为
%(百分之 )
。
费用调整
开发过程中因需求变更导致费用调整的,由双方签署需求变更单;根据双方确认的变更单相应增减费用。
如无特别约定,减少的费用应在确认后最近一次付款时相应扣减;增加的费用应在该项需求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先支付
首笔费用¥ 元
。
甲方应于每个阶段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阶段费用(具体见附件说明);乙方收到费用后进入下一阶段工作。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票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第二部分 开发安排
开发需求
需求分析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需求说明、资料和信息。甲方可以就开发软件所涉及的功能、目标、需求构成及相关技术问题向乙方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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