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经销合同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合作共识
甲乙双方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长期合作原则上,制定本合同。
代理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作“
”在
区域代理商。
代理期限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年期限。
合同期满双方欲续签合同,应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提交续约协议,销量递增情况由双方协商,经对方同意后办理续签手续,合同期满一周内如甲方未收到乙方有关续约的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续约权。
价格
品 名
规 格
建议零售价
供货价
结算及开票
结算方式:现款结算。甲方收到乙方货款(现金、支票、汇款)后发货(特殊情况除外)。
开票:甲方承担供货价以下的增值税票或普票;高开税票,须按票面金额将货款打回甲方账户,甲方扣除高开部分20%税后,将差价7日内返还;赠货不开票。
返利、考核与市场开发支持
甲、乙双方商定年销售指标:
年完成销售
件。
年月度销售指标分解明细表:单位(件)
月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考核
区域代理的任务指标按“月销售指标分配表”为考核依据,按月考核,累计3个月未完成任务将取区域消代理资格;
3个月后仍为空白市场的地区,甲方有权收回进行二次开发,若空白市场较大可适当调减乙方任务数量;
其他空白地区乙方在承担任务量的前提下,与甲方补充协议后可以优先开发。
返利
年度内完成销售任务
件,给予即时兑现返利;
年内超额完成销售任务,超出部分,给予返利:人民币
元/盒;年底一次性兑现。
所有返利,以赠货方式兑现(赠货不算销售任务)
医院开发支持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甲方给予以下市场开发支持:
目标医院销量考核、支持标准:
开发目标医院级别
年销售量标准
赠货数量
二甲
12件/年(1件/月)
1件
三级
24件/年(2件/月)
2件
注:赠货与目标医院所销售品种相同
所开医院须经大区经理核查,报甲方审批,并在一年内销量良好,待年度任务完成时予以及时兑现;对于同一家医院,开发性政策赠货只享受一次;甲方享有开发医院所有权,所开医院在甲方登记备案。
招标、物价支持
区域市场因办理招标、物价等事宜
药品代理经销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