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中介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中介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中介
服务事项
乙方作为交易服务商为目标项目的交易提供中介服务,即为甲方目标项目寻找投资方。
“
目标项目
”
:指甲方已投资的个人资产包及企业资产包。
详情见附件:
《资产包详情》
。
“
甲方
”
,指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即目标项目的出让方。
“
交易
”
:在本合同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
(
1
)通过资产交易方式全部或部分出售或处置目标项目;
(
2
)直接或间接投资方以获得目标项目公司股权的方式,实现甲方全部或部分出售或处置目标项目;
(
3
)将目标项目的法定或实际所有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任何其他交易;
“
投资方
”
:与甲方开展上述交易的第三方。投资方是一个或多个,不影响合同履行。
乙方中介服务限制
乙方无权超越权限行事,确有必要从事某事务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理由,取得甲方的另行授权。
乙方不得私自以甲方或甲方代理人名义对外从事交易
或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不得侵害甲方的权益。
中介服务期限
中介服务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
如中介服务期限届满前,甲方与投资方关于目标项目的交易完成或终止,则本合同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中介服务费用
乙方中介成功的,甲方应按照
“
项目金额
*
提成比例
”
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用;乙方未中介成功的,甲方无需支付中介服务费用。
提成比例:
项目金额在底价以下的部分时,提成比例为
%
。
项目金额在底价以上的部分,提成比例应为该部分金额的
%
。
底价按甲方购买该资产包全部价款的
110%
计算。
项目金额:甲方就目标项目交易实际收款的金额,包括投资方以资产等非现金方式的投资;以非现金方式投资时,交易金额按甲方与投资方合同约定的价值计算(合同未约定的按市场价值计算)。
中介成功含义:甲方就目标项目与投资方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或文件,并实际收款。
付款方式:甲方实际收款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分笔收款的,则应分笔支付相应中介服务费用。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税负与发票
就甲方支付的费用
/
款项:
如乙方为单位,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要求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
不良资产处置中介服务合同(寻找不良资产投资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