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商户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受托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委托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法成立的互联网科技公司,具有专业的技术自主研发团队和技术服务团队,为支付宝、微信刷脸支付系统官方授权服务商,致力于为商家提供更准确、高效、安全的无缝衔接刷脸支付系统以及整套收银解决方案。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提供商品交易和服务的商户,本着提升客户支付体验、了解客户消费行为、增强客户粘性以及商品或服务宣传之目的,以期在终端使用甲方的刷脸支付系统。
2.现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双方合作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合同释义
本合同:是指双方签署的、载明双方约定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以及日后对原合同做出的任何书面更改。
合同设备:是指甲方安装在乙方设备使用终端的刷脸支付系统。
设备使用终端:是指任何使用本合同所述合同设备进行刷脸支付的场景,如超市、商店、服务场所等商户提供商品或服务交易的场所或地点。
系统升级:是指合同设备官方为提高合同设备稳定性、安全性、功能性等而提供的软件系统在线升级服务。
服务期限
本服务期限为
年
,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
天
,从合同设备安装在商户指定的设备使用终端并能正常使用后的第二日起计算。
本服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
内,若双方均未书面提出异议的,则本服务自动续约
年
,双方对此予以认可。
合作条件
乙方承诺试用期内客户通过合同设备刷脸支付笔数累计不低于
笔
,且每笔金额不低于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或者试用期内客户刷脸支付金额累计不低于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如乙方在试用期内未能达成本条款约定的合作条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试用期结束后,甲乙双方正式开始合作,乙方承诺每月客户通过合同设备刷脸支付笔数合计不低于
笔
或者每月客户刷脸支付金额累计不低于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如乙方连续
个月
未能达成本条款约定的合作条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服务内容
乙方协助甲方申请注册、开通支付宝及微信收款账户、安装及调试相关软件。
甲方为乙方提供定制开发服务,内容参照下表,请在对应的方框内打“√”。
收款软件
□商家助手(PC端) □商家助手(A
商户技术服务合同(刷脸支付设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