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试乘试驾体验协议
甲方(试驾人)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车辆出借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方借用乙方车辆深度试驾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试驾车辆信息
车辆使用范围:
市,指本省/市市区环城高速内、机场及机场高速区域内
。甲方不得超出上述范围试驾车辆,否则乙方有权扣除押金。
“车辆状态”:指车辆外观、市场价格、组件、配件、系统情况,汽车内外清洁程度等与车辆工作状态相关的情况。双方按照附件一《试驾车辆交接表》约定交付试驾车辆。
试驾车辆信息
(1)车型:
(2)颜色:
(3)数量:
(4)车辆用途:
(5)车辆底盘号:
(6)车辆所有权人:
车辆驾驶人条件
只有通过乙方认证的甲方本人方可驾驶车辆,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身份证件和机动车驾驶证,以上证件均在有效期之内。
提供的机动车驾驶证能够准驾相应车型,没有被吊销、没收、失效或以其它方式作废,且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满2年及以上。
车辆借用期
车辆借用期:指双方书面协商确定的车辆借用时间,甲方从乙方店端领取车辆到甲方将车辆归还到乙方店端的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
实际借用起始日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根据实际借用起始日结算费用。
车辆使用费及押金
甲方可免费使用试驾车辆,但甲方需承担使用试乘试驾车辆期间发生的车辆使用押金费、车辆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及扣分、救援费等费用,并承担试驾车辆在借用期间引发或可能引发的一切商业风险。
押金
押金标准: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付款方式:应于
本合同签订后、交接试驾车辆之前
付清合同期限内全部押金。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权利义务
在本合同约定的借用期内,拥有试驾车辆的使用权。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情况及性能信息。
有权获得乙方为保障试驾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试乘试驾车辆。
车辆使用人只能为借用人,否则由此给乙方和车辆所有权人
1.深度试驾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