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屋处理协议
甲方(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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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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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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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方(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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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甲方与丙方就
抵押房屋处理(以下简称 “本项目”)开展融资业务合作,现经甲乙丙丁四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在该项目下向丙方提供相关融资支持,并协助乙方解除位于
的房屋(以下简称“被搬迁房屋”)设立的抵押担保,丁方愿意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乙方愿意在被搬迁房屋上设定抵押为丁方提供的阶段性保证及支付的其他相关款项提供担保,四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原则,签订本协议。
相关协议
乙方与丁方已经就被搬迁房屋搬迁等事宜分别于
年 月 日
和
年 月 日
签订了《房屋搬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以上协议统称“补偿安置协议”),乙方将按照补偿安置协议约定获得补偿房屋(以下简称“回迁房”)/或货币补偿款。
本协议签订同时,乙方应将其持有的全部补偿安置协议原件交由甲方保管,保管期限截止至丁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证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且甲方通知乙方领取前述补偿安置协议之日为止(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
内领取前述补偿安置协议,乙方逾期未领造成前述补偿安置协议遗失、损毁或者其他后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风险和责任,与甲方无关)。
甲方融资支持
本协议签署时,乙方已将被搬迁房屋抵押给甲方,丙方获得贷款的,甲方按如下方式提供融资支持:
甲丙双方于
年 月 日
所签订的编号为
的《
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继续生效,丙方仍按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甲方贷款。
甲方同意解除贷款合同项下针对被搬迁房屋设定的抵押,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个
工作日内,乙方须出具不可撤销的公证委托书,委托丁方指定专人办理注销被搬迁房屋抵押登记及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等事宜,甲方应配合丁方进行注销抵押登记且应将相应的房地产权属证书(编号:
)原件交给丁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丁方不得将前述房地产权属证书原件交还乙方。在丁方领取前述房地产权属证书之日起
日
内,应向甲方提交被搬迁房屋注销抵押登记的相关
抵押房屋处理协议(四方版).docx